一 学前教育专业师资队伍均衡发展的新要求
自学前教育三年行动一期计划圆满完成之后,为了巩固并加强前期成果,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于2014年11月3日联合印发《关于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意见》(教基二〔2014〕9号)(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中明确强调解决学前教育师资数量不足、职业吸引力不强、教师队伍建设仍不稳定等问题,仍然是二期计划的重中之重。同时,意见中还指出提高幼儿园教师、卫生保健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实践能力,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应为首要考虑的举措。国家教育部对于师资队伍建设的重视,为学前教育师资队伍的均衡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为了积极响应并有效落实《意见》中的重要精神,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河南省财政厅于2014年11月20日印发了《关于抓紧编制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教基二〔2014〕968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中的目标任务重点提到按照“两教一保”的配备要求,需要新增教师数量,提高教师持证上岗率、专业化程度和强化培养培训工作等来稳定教师队伍发展。 为了尽快落实二期计划重要任务并确保学前教育的均衡发展,河南省教育厅在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均衡发展方面尤为重视,不仅体现在增加充足的学前教育师资数量上,而且对于学前教育师资队伍的专业化程度也有了进一步的要求,即均衡发展的理念要求我们学前教育专业师资队伍不仅数量要充足,质量上还要过硬,更加注重教师队伍的内涵式发展。
二 学前教育专业师资队伍均衡发展面临的困境
(一) 幼儿园师资数量不足,师资配置不合理
通过对河南省许昌市3所幼儿园、鄢陵县只乐乡3所幼儿园进行调研,研究发现师资数量普遍存在不足,主要表现为幼儿园师资配置的不合理。根据国家标准,全日制幼儿园教职工与幼儿比不低于1:7,通过调研,市里一些发展较为成熟的幼儿园(5年及以上)的师资配置相对合理,而市区新扩建的幼儿园和村里幼儿园的师幼比平均为1:30,大大超过了国家的最低标准。国家标准中要求全日制幼儿园每班配备2名专任教师和1名保育员,或配备3名专任教师,如村学前教育教学点、幼儿班等,一班应配备2名专任教师,有条件的可配备1名保育员。调研结果显示,农村幼儿班的师资配备非常不乐观。调研中的3所农村幼儿园平均每个班只有一名教师负责教学和保育工作,可见师资缺乏严重,配置极其不合理,迫切需要增加学前教育专业师资队伍的数量。
(二) 学前教育师资结构不合理,尤其是学历结构和知识结构不均衡
调研结果显示,幼儿园师资结构不合理主要表现在学历结构和知识结构不均衡上。学历结构的不均衡发展突出表现在农村的幼儿园中,70%的幼儿教师的最高学历为中等师范,30%的教师为初中或者高中学历。相比较市区3所幼儿园师资中95%的教师最高学历为大专。通过调研我们可以看出,相对高的学历都分布在城市幼儿园,学历结构的分配不均是如此惊人。除此之外,学历结构的不均衡除了分配的不均衡之外,还表现在学历层次低,两个方面共同影响着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的不均衡发展,进而也影响着学前教育教学质量的不均衡发展。学前教育教师知识结构的不均衡主要表现在被调查的农村的教师在专业知识方面内容陈旧,教学方式单一化;而城市的教师在专业知识内容方面更新颖、教学方式灵活多样。调研显示,被调查的市幼儿园中90%的教师都参加过不同性质的培训或进修学习,而被调查的农村幼儿园中95%的教师未参加过任何培训。通过现场听课后,我们发现市区幼儿园教师的知识结构相比农村幼儿园教师的知识结构更接近社会、亲近自然,更遵循孩子们学习的规律,孩子们学习的积极性非常高。相比之下,被调查的农村幼儿园教师在教育孩子们的同时仍然表现为小学化倾向。为此,专业知识的不均衡发展也严重束缚着教师队伍的均衡发展和学前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三) 政策的倾斜影响了幼儿园师资队伍均衡发展
近几年来,学前教育的快速发展受到了家长们和教育相关部门的极大关注。为了发展一批优秀的幼儿园教师,同时使他们起到领航和示范作用,河南省教育厅通过评估认定了14所示范幼儿园,同时在经费和资源配置上给予最大的资助和扶持,以期待这些示范幼儿园能带领当地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政策的倾斜的确使得这些幼儿园能够快速健康发展,殊不知这样一来也带来了幼儿园之间发展的不均衡,主要表现为城市和农村幼儿园之间,尤其是幼儿园师资发展上的不均衡,毕竟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需要一支过硬的师资队伍来支撑。这样的政策倾斜会使得优秀的幼儿园更加优秀,薄弱的幼儿园更加薄弱。这就像我们所说的“马太效应”。政策的倾斜并非不可有,关键是倾斜的对象或者也要考虑到倾斜之后的后果并及时采用一些中和的政策来减少政策倾斜的消极影响。
三 促进学前教育专业师资队伍均衡发展的对策
(一) 合理配置师资,优化师资结构,注重内涵式发展
合理配置师资,优化师资结构,注重内涵式发展,首先要保证有足够的师资,也就是我们经常所说的解决幼儿师资短缺难题。在这方面,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庞丽娟在2013年谈到,要解决幼儿师资短缺难题,从培养的角度看,不仅高师、幼专、幼师三个层面的培养都要跟上,还要考虑一些其他社会从业人员。只有多渠道、多举措并行,打出组合拳,才能灵活有效地解决燃眉之急和长久之需。其次要强调优化师资结构,注重内涵式发展。主要表现为学历结构和知识结构。具体来说是相对高学历的师资和知识结构相对新颖的师资主要集中在城市幼儿园,这就要求相关部门更加重视对幼儿教师的培训工作,尤其是对农村教师的入职前、入职中、入职后的培训。目前正在全国实施的“国培计划”和“卓越幼儿园教师培养”计划就是一个很好的工程。“国培计划”的实施主要是针对农村教师的培训,实现让农村幼儿教师与知名专家、教授、全国优秀幼儿教师零距离接触,形成优秀经验现场分享的格局,让农村幼儿教师走出校园、了解社会、了解世界。“卓越幼儿园教师培养”主要是为了适应学前教育改革发展要求,构建厚基础、强能力、重融合的培养体系,培养一批热爱学前教育事业、综合素质优秀、保教能力突出的卓越幼儿园教师。相关教育部门和实施单位应该保证诸如此类工程的持续性和覆盖面,从而保证学前教育的相对均衡发展。
(二) 完善教师合理流动机制
通过调研,我们发现河南省学前教育师资队伍的不均衡发展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在于教师合理流动机制的制定不科学。要想实现师资队伍的相对均衡首先要保证教师的合理流动,尤其是农村优秀骨干教师的“零流动”以及城市优秀骨干教师定期持续向薄弱幼儿园(尤其是农村幼儿园)的合理流动。同时,还可以考虑建设幼儿园共同体来实现优秀师资资源的合理流动,比如可以借鉴绍兴市的办学经验开展教育共同体建设,以示范园为龙头,采取“示范园+农村园”“示范园+薄弱园”的共同体模式,推动农村幼儿园借助示范园的资源优势尤其是师资优势,提高办学水平,实现学前教育的相对均衡发展。另外,还可以用城乡对接的形式,通过优秀教师定期定点送教,尤其是一些优秀中青年教师到农村学校任职等途径,积极促进优质资源共享来实现城市教师向幼儿园教师的合理流动。
(三)推行幼儿教师资格认定制度,抑制高段低聘
通过调研,我们发现河南省很多地方对于实行幼儿教师资格制度的认定还处于初级阶段,85%的幼儿教师的资格都是中小学系列的教师资格认定。教师法律地位的不明确也影响着学前教育师资队伍正常流动,从而影响了学前教育师资队伍的均衡发展。
推行教师资格认定制度可以从三个方面来划定等级:初级幼儿教师资格证书、中级幼儿教师资格证书、高级幼儿教师资格证书。初级指的是刚毕业的学前教育专业的学生,成绩合格,由教育部委托高等本科学校、高师、幼儿师范学校颁发;中级幼儿教师资格证书是从事幼儿教育事业满5年或以上的幼儿教师,任教期间无教学事故发生,经过国家教育部委托机构或学校考核评估通过后颁发;高级幼儿教师资格证书是工作15年或以上的幼儿教师,任教期间无教学重大事故,经过国家教育部委托机构或学校严格考核和评估后颁发,他们可长期从事幼儿教育工作和幼儿教育科研工作。
幼儿教师资格的认定大大抑制了学前教育阶段高端低聘的现象,明确了幼儿园教师的法律地位,不是之前《教师法》规定的中小学教师,而是有着不同层级的幼儿教师、幼儿园教师。法律地位的明朗也意味着正常合理的流动,从而保障了学前教育师资队伍的相对均衡发展。
总之,通过对河南省城市和农村6所幼儿园的调研,发现河南省学前教育专业师资队伍均衡发展的困境主要表现在幼儿园师资数量不足、师资配备不合理、幼儿园师资结构不合理,尤其是学历结构和知识结构不均衡。政策的倾斜影响了幼儿园师资队伍的均衡发展。要促使师资队伍的相对均衡发展,需要合理配置师资、优化师资结构、注重内涵式发展、完善教师流动机制、推行幼儿教师资格认定制度、抑制高段低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