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据《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包头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和奖励办法的通知》(包府发[2013]73号)及相关实施细则规定,经评选、公示、审核,2021年12月28日,包头市人民政府决定对41项学术成果授予包头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其中我校教师申报的成果获评二等奖1项,三等奖7项。